一直以來,美國、歐洲、日本和韓國為我國中小企業海外專利布局的重點地區。而作為亞洲時尚潮流中心之一,韓國的化妝品、電子產品可謂是風靡全世界,中國企業紛紛將目光投向韓國,知識產權布局需求也隨之暴漲,也有不少朋友向老王咨詢韓國專利申請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來重點講解一下韓國的專利申請!
1.專利類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2.保護期限:發明專利為20年、實用新型為10年、外觀設計為20年。
3.申請途徑:
①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直接申請、巴黎公約、PCT
▲通過巴黎公約途徑申請可享受12個月的優先權。
▲通過PCT專利合作條約申請優先權可達31個月。
②外觀專利:直接申請、巴黎公約
▲通過巴黎公約途徑申請可享受6個月的優先權。
4.申請文件:
①申請文件:說明書、權利要求、附圖、摘要等;
②申請信息:申請人及發明人的基本信息;
③如要求優先權,需提供證明文件。
5.申請流程:提交申請→形式審查→請求實審→實質審查→決定授權登記→注冊→公告
★注意:韓國的實用新型雖然創造性要求相對較低,但也需要經過實質審查才能獲得授權,而外觀設計的大部分類別也同樣需要進行實質審查。
6.維持年費:
①自授權日起30日內需要繳納授權費即第1-3年年費。
②從授權日起第4年開始繳納年費。
③滯納金期限為:6個月。
④可以一次性繳納多年年費。
7.申請時效:發明、實用新型約2年,外觀專利約1年。
適用對象是首次申請為與KIPO簽署PPH協議的專利局,二次申請進入韓國。如果在先審查決定中至少有一項權利要求有授權前景,申請人可要求在后審查加快。
★PPH的優勢:
?大大縮短了專利審查的時間,據統計,自提交PPH申請之日起,平均2.5個月左右發出第一份審查意見通知書,平均6.2個月左右發出最終審查意見通知書;
?原審查機構已經對專利申請進行了實質性的審查工作,因而這些申請在韓國的授權可能性更高,據統計,進入PPH的韓國專利申請的授權率高達90%。
KIPO自1981年設立優先審查制度。優先審查制度是對于滿足一定條件的專利申請可以不按照提審先后順序進行審查,而先于其他申請進行審查的制度。適用范圍如下:
①申請公開后被第三人強行實施時:需要提供證明材料,遞交后經過審查屬實,則可優先審查。
②被認可為需緊急處理的專利申請。
KIPO自2008年10月起開始實施三軌制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審查體系,申請人可以在加快審查、常規審查和延遲審查中選擇最適合自身需求的審查程序。加快審查在申請后3個月開始,普通審查在申請后18個月啟動,延遲審查在希望的延遲審查日后3個月啟動。任何韓國專利申請都可以請求加快審查。
KIPO每個月會根據工作安排,適當分配案件給指定檢索機構做在先技術檢索。申請人也可以請求指定檢索機構出具檢索報告并提供給KIPO。準備檢索報告預計2-3周,提交到KIPO后預計半年下發第一次審查意見。
實踐中,KIPO會對申請人的著錄信息進行統一編號管理,首次在韓國申請專利的申請人,需要向KIPO申請“申請人代碼”,此代碼記錄了申請人的英文地址、英文名稱等信息。此后,當同一申請人再次提出專利申請時,需要其在請求書中填寫申請人代碼,當申請人地址或名稱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向KIPO申報并更新信息,同時提供證明文件。因此,申請人提交專利申請前,務必仔細確認申請人信息是否與之前專利的申請人信息保持一致。
韓國沒有 “同日申請制度”(即,申請人針對同一個技術方案同時提出一件發明專利申請和一件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但根據韓國相關的規定,尚未結案的發明專利申請可以變更為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反之亦可。(發明轉實用新型的情況僅適用于機械領域,其他領域專利不可用)
韓國是中國申請人進行海外專利布局的主要目標國之一。雖然說,韓國專利和中國專利很多制度都很相似,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對于其專利制度的了解是非常必要的。
(來源:老王說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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