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關與稅務總局網站,西哈努克港的進口手續如下:
(1)船舶到港后,由KAMSAB(柬埔寨海運貨柜局)通知海關、商業部進出口柬埔寨檢驗局(CAMCONTROL)、移民警察。
(2)海關署長指派2名官員到船舶委員會或手續工作組(包括柬埔寨海運貨柜局、檢驗局、港口管理局、移民警察和檢疫小組)。該小組分別履行其對船員進行正式清關的職責。
(3)船只手續完成后,海關授權卸下貨物。該工作組包括國柬埔寨海運貨柜局和經港口管理局批準的卸貨、船舶檢查和密封狀態的驗證。
(4)貨物儲存在倉庫并由操作人員的接收。在等待進口商期間,貨物由倉庫經營者及其工作組負責。所有貨物的電子注冊信息由經營者和海關同事維持。貨物可存放45天,超過則要每天支付總價值1%的罰金。貨物儲存超過3個月將移交到海關倉庫。
(5)進口商需提供三份帶副本的文件申報單,例如商業發票,裝箱單,提單,進口許可證(若需要),若有高于4000美元的進口離岸價,需要提供檢驗報告及其他若需要提供的文件。
(6)申報單是連續的注冊號碼且在個人數據輸入組中是唯一的。三分報關手續的副本連帶發票、提單、裝箱單需提交給清關檢查點。申報信息將進行驗證和審核。該商業部進出口檢驗局(CAMCONTROL)表格也會在作為附屬列在聲明中。
(7)進口商在進行評估后,可通過現金、銀行保函,或在金邊發現的國庫券進行支付稅款。此外也要支付儲藏費用。
(8)海外檢查小組與商業部凈出口警察局(CAMCONTROL)同事檢查貨物。2002年6月已安裝TC-掃描機替代部分人工檢查。
(9)卸貨后,使用卡車裝載集裝箱運輸出港口時,海關進出口小組會檢查文件及收據以核實其已付款,并檢查集裝箱號碼與卸貨單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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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出海記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