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圖蟲創意
這是Mike外貿說的第 895 篇原創
學員:
我們公司給銷售的底薪是 3000 元,提成是利潤的 22%, 我們的產品利潤還是蠻高的,近 30%。現在這些外貿業務員希望底薪調到 5000 元,提成可以接受 15%。
從我心里不是很希望去做這個調整,我們更想讓銷售通過努力工作多拿提成,而不是混底薪;可是銷售們又覺得 3000 元底薪低了,請問是否該同意銷售要求?
Mike:
每個公司都有不同的薪資制度,且都不是由員工決定的,而是由公司領導根據公司訂單實際情況和人員能力情況去制定的。
當然,并不是說作為打工者,外貿業務員就沒有權利去要求更高的待遇,這一點在 “做外貿,月薪10萬是一種什么樣的體驗?” 一文中也有提及,你可以談,但你必須具備這樣的價值。
你的能力(以業績展現)就是話語權,就是談判的資本,如果能力平平,或尚未做出可觀業績,談這些是沒有意義的。
作為老板,也要讓員工明白這一點,你只有具備更高的價值,才能得到更好的待遇,否則對于公司來說,就是虧損。
如何才能服眾呢?
說一說 Mike 的做法:
一、以能力為基礎定制階梯化薪資標準
0~100萬美金、100~300萬美金、300~500萬美金、500~1000萬美金、1000~3000萬美金、3000~6000萬美金
以上不同業績表現區間享受不同待遇標準,業績取得階段性突破后按照高階標準結算。
這樣結算,完全看能力,誰也沒什么好說的。
二、接受員工的選擇
定制不同薪資標準供員工選擇,以這名學員實際情況為例,比如:
01、底薪 3000 元,提成利潤 22%
02、底薪 5500 元,提成銷售額/利潤 0.3%、3%(公司須根據公司成本、利潤實際情況定基定比)
如此結算,一切都是自己選的,不可能底薪高還要超高提成,除非你能力超群,能夠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價值、更多的利潤,否則憑什么好處占盡?
最后:
在任何一家公司都只看結果,如果長久做不出好的業績,先別說能不能要求更好的待遇,恐怕這份工作都很難保住,很快就被辭退了。
作為外貿業務員,的確有權且應該為自己謀福利,要求更高的待遇也無可厚非,但一定要以提高個人業績為基礎,在沒有業績作為支撐的時候,一切皆是空談。
再者,外貿業務員要更看重提成,而不是底薪,相較于幾千上萬、甚至幾十萬的提成,這一兩千的底薪差真的不值一提。
像學員提及的情況,公司愿意從 30% 的利潤中拿出 22% 提給員工,屬實良心了。這些外貿業務員為了 2000 的底薪差愿意放棄 7% 的提成點,對于有能力的人來說,何嘗不是巨大的損失呢?
當然,對于那些沒信心、沒能力拿單的,自然更渴望獲取高額底薪,但這樣的擺爛心態最終害的還是自己(“比爛”,比“擺爛”更要命)。
(來源:Mike外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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