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6 09:43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北車站每年拾獲上百件遺失物,都會公告然后拍賣,唯獨手機與筆記本電腦受限于“個人資料保護法”不能拍賣,數量愈積愈多,因此臺灣“鐵路局”本周五下午,將首度在臺北車站以鐵錘“痛下殺手”,敲毀300多支手機,再資源回收。報道說,臺北車站每天有數十萬人進出,臺灣“鐵路局”每年撿到遺失物逾百件,內容五花八門,站長簡信立說,遺失物前三名為雨傘、衣服與食物,也曾撿過神主牌、神像、骨灰壇、盲人手杖等。
對這些失物,“鐵路局”會在車站公布欄和網站公告1年,沒人領回就拍賣,去年11月拍賣遺失物,獲利5萬元(臺幣)充公。
據報道,以往手機與筆記本電腦等通信產品也在遺失物拍賣行列,價格都不錯,但2010年施行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后,這些含有個人資料的物品,不能拍賣,因此2010年到2012年,臺北車站存放的電子產品,多達300余件,裝滿3大箱擺在車站地下3樓遺失物存放室。
簡信立說,這些手機多是非智能型手機,還有3臺筆記本電腦,“鐵路局”都有造冊注明拾獲時間和地點,因無法拍賣,數量愈積愈多,相當苦惱;為保護民眾個人信息,決定首度以銷毀方式,處理這些遺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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