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里商標是跨境電商企業注冊國際商標常用的一種途徑,申請人可以一次申請一次繳費申請馬德里協定的成員國,把在本國注冊或申請的商標擴大保護至該成員國。馬德里商標因成員國數量多,覆蓋范圍廣等原因深受中國企業的喜愛。那么跨境商家申請注冊馬德里商標需要什么條件,要注意哪些事情?
1、申請人資格:申請人必須具有一定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在我國設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或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擁有我國國籍。另外,臺灣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而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還不能通過商標局提出國際注冊申請。
2、申請條件: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一定的商標注冊申請程序。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 “馬德里協定” 締約方,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經獲得注冊的商標;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馬德里議定書”締約方,或是同屬“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締約方,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可以是已在我國提出注冊申請并被受理的商標,也可以是已經注冊的商標。
申請注冊馬德里商標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指定美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家的國際注冊申請,時常收到這些國家的審查意見書或臨時駁回通知書,給我國申請人的國際注冊在時間和費用上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出現以上問題的原因在于,這些國家在加入馬德里聯盟時,對《馬德里協定》或《議定書》的某些條款做了保留或聲明,對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的某些要件進行審查時,主要依據本國法律和規定。因此,我們特意提醒申請人在填寫外文申請表格時注意以下內容:
(1)企業性質一欄:美國要求必須填寫,可接受CORPORATION,UNINCORPORATED ASSOCIATION,JOINT VENTURE或者PATERNERSHIP等。
(2)商標意譯一欄:新加坡要求中文商標必須對漢字進行逐一翻譯,商標整體也要說明有無含義;美國要求說明商標有無含義,是否表示地理名稱,在相關的產品或服務行業中是否有特殊含義。
(3)商品一欄:美國要求商品的申報必須符合其國內《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務分類手冊》(Acceptable Identific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Manual,Trademark Acceptable Identification of Goods & Services) 的要求,馬德里國際注冊通用的《尼斯國際分類》只是作為參考。日本、韓國也有類似的要求。我們建議,指定美國、日本、韓國的國家的申請人在填寫外文表格(MM2或MM3)時, 10 ( a )和 10 ( b )最好一起填寫。 10 ( b )一欄是在指定國家對商品做限制,即在不超出商品范圍的情況下,對商品做出刪除或細化。比如:美國不接受 “ 服裝 ” ,但是接受 “ 服裝,即襯衫、毛衣、風衣、褲子和運動外套 ” 。
(4)指定美國時,必須填寫 MM18 表格。 MM18 表格中 Signature 一欄必須為個人簽名, Signatory's Name (Printed) 一欄必須打印簽字人姓名的拼音, Signatory's Title 一欄必須打印簽字人的職務。 Date of execution (dd/mm/yyyy) 一欄日期的填寫方式是日 / 月 / 年,比如 2012 年 4 月 18 日 ,應該填寫為 18/04/2012 。 INFORMATION REQUIRED BY THE INTERNATIONAL BUREAU 也要一并填寫。
(二)國際注冊有效期為十年,自國際注冊日起計算,有效期滿后,如想繼續使用的,應當續展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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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Winnie聊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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