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剛通社報道,剛果(金)經濟與貿易部長內莫亞托上周末與到訪的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南共體)執行秘書薩默埃爾就剛果(金)加入南共體自由貿易區事宜進行了會談并就有關原則問題達成一致。內莫亞托部長表示,作為南共體成員國之一,剛果(金)正在為早日加入自貿區而積極努力。待雙方專家組就有關技術條款達成共識后,剛果(金)便可與南共體簽署加入自貿區文件,成為南共體自貿區成員。
南共體自由貿易區于2008年8月17日在南非約翰內斯堡正式啟動。根據自貿區協議,85%的商品在南共體自由貿易區內免征關稅,紡織、化工和汽車制造等行業的相關產品將在2012年前實現零關稅。
剛果(金)1998年加入南共體,但由于種種原因,至今未加入上述自貿區。
南共體成立于1992年8月,現有15個成員國,分別是南非、安哥拉、博茨瓦納、津巴布韋、萊索托、馬拉維、莫桑比克、納米比亞、斯威士蘭、坦桑尼亞、贊比亞、毛里求斯、剛果(金)、馬達加斯加和塞舌爾。
另據當地媒體報道,根據剛果(金)政府10月2日頒布的總理令,剛有關部門將對進口二手汽車實行嚴格管控。
該總理令規定,自2012年12月2日起,所有新進口的二手汽車必須經過國家檢驗中心進行技術檢測,檢測合格方可進入剛果(金)市場。對于私有用途的小汽車、10座以內客車及載重車,其已使用時間不可超過十年;對于其他用途的載重車、10座以上客車及小型卡車,其已使用時間不可超過7年。汽車進口商將按規定向海關部門出具車輛的合法手續原件,即注冊證明或灰卡,或車輛合法轉讓證明,并同時出示車輛檢驗中心的合格證明。對有爭議的二手汽車,需在技術檢測后向交通部和海關部門指定的汽車專家提出評估申請,評估費用由進口商承擔。
上述總理令還規定,自今年12月2日起,對于進口使用時間已超過10年的二手車,海關將采取強制再出口或就地銷毀等措施處理,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代理商或運輸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