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子商務
數據申報篇
根據有關規定,跨境電商企業需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向海關傳輸交易、支付、物流等電子信息,這一篇,就讓我們來了解一下數據是如何流轉的吧。
一、通關流程介紹
1. 進口環節——直購進口
清單放行后,海關會同時生成電子稅單數據,并進行稅款核扣。
直購進口商品運抵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后,場所經營企業根據商品理貨信息向通關服務平臺發送入庫明細單數據,通關服務平臺接收入庫明細單數據后,向通關管理系統傳輸。根據清單的審核狀態以及相應的入庫明細單信息,通關管理系統將“放行”“查驗”等狀態的清單,通過通關服務平臺將相關審核結果向企業傳輸。
▲ 對于海關未辦結通關手續的清單,企業可以發送撤銷申請單對清單進行撤銷操作。撤銷申請單審批通過后,對應清單即進行撤銷,企業可以重新申報清單。
▲ 對于申報內容錯誤的清單,企業可以通過發送改單申請單對清單進行修改操作。改單申請單審批通過后,對應清單即完成修改。
2. 進口環節——保稅進口
保稅進口模式下,商品先以保稅方式存放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相關倉庫內。
保稅進口模式下,場所企業無需向海關發送入庫明細單數據。其余流程與直購進口一致。
3. 出口環節
總單作業模式下,由物流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通過通關服務平臺向通關管理系統傳輸清單總分單,通關服務平臺對企業傳輸的清單總分單進行初步邏輯校驗。校驗通過的,通關服務平臺將清單總分單數據發送至通關管理系統。校驗不通過的,相關單證傳輸失敗,系統將錯誤信息返回給企業。
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向通關服務平臺發送運抵單數據,通關服務平臺接收運抵單數據后,向通關管理系統傳輸。根據清單的審核狀態、運抵單數據、總分單信息,通關管理系統將“放行”“查驗”等狀態的清單,通過通關服務平臺將相關審核結果向企業傳輸。
出口商品實際離境后,物流企業或報關企業向通關服務平臺發送離境單數據,通關服務平臺接收離境單數據后,向通關管理系統傳輸。根據離境信息,通關管理系統將清單、提運單置“結關”狀態。
對于海關尚未辦結海關手續的清單,企業可以發送撤銷申請單對清單進行撤銷操作。撤銷申請單審批通過后,對應清單即進行撤銷,企業可以重新申報清單。
對于申報內容錯誤的清單,企業可以通過發送改單申請單對清單進行修改操作。改單申請單審批通過后,對應清單即完成修改。
寫給我母親的歌
我從不肯妄棄了一張紙,
總是留著,留著,
疊成一只一只很小的船兒,
從舟上拋下在海里。
有的被天風吹卷到舟中的窗里,
有的被海浪打濕,沾在船頭上。
二、系統接入
企業可按照《關于修訂跨境電子商務統一版信息化系統企業接入報文規范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13號)公布的企業對接報文標準進行自行開發或第三方采購完成與進出口系統的對接,通過后臺導入數據或界面錄入數據并向海關申報。
三、本指引涉及的文件依據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13號(關于修訂跨境電子商務統一版信息化系統企業接入報文規范的公告)
鏈接直達: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13號丨關于修訂跨境電子商務統一版信息化系統企業接入報文規范的公告
注:“訂單數據、支付單數據、運單數據”簡稱為“三單”數據
(來源:K哥聊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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