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2 08:47
商務部消息,一項基于歐盟電池指令(2006/66/EC)的電池回收新條例(493/2012號)將于2014年1月1日開始實施。
該條例規定了電池回收的準確定義、計算原則和報告模板。適用于廢棄電池和蓄電池的回收過程,所有類型的廢棄電池,包括原電池、二次電池(蓄電池)、消費者用電池、便攜式電池、工業電池和汽車電池。
機電商會提請相關企業加強對該法規的研讀,遵守歐盟范圍內回收的信息報告形式;建立電池回收信息系統,整合行業資源,做大做強電池出口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