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9 08:52
據古巴《格拉瑪》報近日報道,16日,古巴政府發布國務委員會法令公告,更新并制定符合當前及未來情況的移民政策,即古巴人出境時不再需要申請出境許可并出示邀請函,只需出示有效護照和目的地有效簽證即可辦理出境手續。新的移民政策將于公告頒布后90天即2013年1月14日起實施。
所持護照有效期早于新政策生效前過期的古巴人,需向古巴內務部申請更新護照;持現有的有效出境許可的古巴人,將無需辦理新手續便可出境。同時,古巴居民因私人原因在國外的停留期限也將延長至24個月。若申請延期,需前往古巴駐在國使領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