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歐盟也是非常關注食品接觸材料的安全性,不斷出臺并更新關于食品接觸材料的法律法規、標準限量、檢測方法等。截止到目前為止,歐盟涉及的食品接觸材料和制品的指令和法規累計已有三十幾項。而歐盟食品接觸產品的通用性的原則性的要求框架法規是(EC) No /1935/2004,也是歐盟各個成員國都必須遵守的共同準則。法規有明確細分不同材料有不同的要求,分別也有相應的法規和指令進行規范,比如塑料法規EU 10/2011、玻璃陶瓷指令84/500/EEC和2005/31/EC。
歐洲國家除了歐盟的通用要求,有些歐盟成員國還在這個基礎上增加了一些額外的要求。比如美國U.S. FDA CRF 21 170-186,德國LFGB 30&31,法國DGCCRF2004/64等。
適用的產品范圍
餐具:刀叉、碗、筷子、勺子、杯子、碟等;
廚具:鍋、鏟、菜板、菜刀等;
廚房周邊用品:油壺、油罐、調料瓶、調料盒等
食品包裝容器:各種食品包裝袋、飲料食物盛裝容器等;
廚房家電:豆漿機、破壁機、榨汁機、打蛋器、電熱水壺、電飯煲、烤箱等。
測試標準
框架法規:(EC)No. 1935/2004
塑料:EU 10/2011;EU 2016/1416;EU 2017/752;EU 2020/1245等
玻璃/陶瓷:84/500/EEC;2005/31/EC
涂層:AP(2004)1
竹木:AP(2004)2
橡膠:AP(2004)4
硅橡膠:AP(2004)5
紙制品:AP(2002)1
金屬及合金:CM/Res(2013)9
德國食品、日用品與飼料法典 LFGB Chapter 30&31
德國LFGB建議
法國信息通告DGCCRF 2007-766號指令
意大利部長令DM 21/03/1973
(來源:公眾號檢測認證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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