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亞破壞管道和偷竊石油的現象非常猖獗,給國家和企業造成巨大的損失。破壞管線偷盜石油這種戰略性的資源理應受到國家的嚴懲和法律的嚴厲制裁。可是在尼日利亞卻完全相反,法律監管不嚴,訴訟程序繁瑣,也無明確處罰規定,讓盜竊石油的行為屢禁不止。
雨果網從外媒“allafrica”8月27日的報道中了解到:根據尼日利亞國家石油公司(NNPC)統計,2013年,管道破壞和石油盜竊給尼日利亞造成約2.43億美元的損失,而在2012年,損失金額僅為1.34億美元,損失越來越嚴重。
尼日利亞國家石油公司總裁Joseph Dawah對外稱僅去年管道被鑿穿的案件就有3571起(2012年時才2230起,同期相比漲幅非常的大)。
尼日利亞石油管道網絡差不多由6000條管線組成。管道破壞和石油偷竊給政府帶來巨大的收入損失,同時會影響煉油廠的正常生產秩序,導致產能降低。
Dawah還說,尼日利亞目前正處于關鍵基礎設施建設的階段,管道破壞和石油偷竊行為卻越來越猖狂,政府必須采取措施保護這些資源性基礎設施并加大對盜竊行為的打擊力度。
尼日利亞另外一家石油企業(PPMC)負責人HarunaMomoh也透露,在過去的14年間(1999-2013),尼日利亞總共發生了34042起管道破壞偷油案件。管道破壞的重災區主要集中在五個州,包括Gombe、Kaduna、Mosimi、Port Harcourt 和Warri。
在過去的四年里,管道破壞偷油案件造成的石油損失達71.2 776萬公噸。2013年,管道破壞偷油案件造成的原油損失更是超過131萬公噸,同時還造成兩用煤油損失9548立方米,柴油損失37054立方米。
更嚴重的是,這種破壞經濟、損壞國家利益的“不愛國”行為還造成原油從一個地區輸送到另外一個地區煉油廠的供應中斷。由于石油輸送管線泄漏,尼日利亞聯邦政府不得不使用軍艦將原油運到煉油廠。
Momoh還強調尼日利亞聯邦政府應像美國那樣制定關鍵基礎設施和核心資源保護計劃,并派專門的軍隊保護這些管線。
Momoh雖然發出這樣強烈的呼吁,但對當前的法律監管制度卻深表無奈。因為尼日利亞法律目前對管道破壞和石油偷竊行為的處罰并不嚴重,而且起訴違法人的法律程序很繁瑣,進程緩慢。
據Momoh介紹,在抓到犯罪嫌疑人之后,警方只能向地方法庭提起刑事訴訟。訴訟卻由尼日利亞最高法庭做出審判。這樣的刑事訴訟流程很繁瑣,不利于受害主體提起訴訟后快速得到審判結果。
在沒有得到聯邦法律事務總局批準的情況下,企業團體不能擅自對犯罪分子提起刑事訴訟。而且尼日利亞的石油管道法案并沒有對破壞管道偷油的違法行為做出具體的處罰規定。
該負責人還呼吁,為了阻止這種猖獗的犯罪行為并讓犯罪嫌疑人早點收到應得的處罰,應盡快修改法律了,否則以后損失更慘重。(編譯/雨果網 林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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