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來,亞馬遜的賣家們就經歷了幾輪比較大規模的封號,比如去年上半年的因銷售防疫產品的封號,去年下半年的因賬號關聯封號,今年的因違反平臺評論規則的封號。與封號同行的則是扣留貨款、扣留貨物等。賣家因此陷入了一場漫長的申訴之旅,其間因為店鋪被關喪失了銷售收入和利潤,如果申訴不成功,則扣留貨款可能被永久扣留、貨物被處置,賣家因此遭受雙重損失。
我們從公開的報道中也可以看到,對于一些大賣家,亞馬遜扣留貨款的金額還是很多的,比如,有的賣家被封賬號數百個,受限資金一億多;另一個賣家被關閉店鋪50多個,涉嫌凍結資金4000多萬元人民幣。
但這些披露出來的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是未披露的,且這還只是直接的損失。因為店鋪被關閉,對銷售收入和利潤的影響,更是以百億計。
在申訴無果的情況下,不少賣家都或多或少地想過,能不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一、有多少賣家去訴亞馬遜?
很多賣家都可能對這個問題感興趣,究竟有多少賣家跟亞馬遜打官司?
亞馬遜在全球有很多站點,根據亞馬遜的《商業解決方案協議》,不同的站點解決糾紛的地點或方式都不一樣,在全球有多少賣家訴了它,并沒有公開的數據。
即使沒有整體的數據,但亞馬遜在2019年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舉行的《網絡平臺和市場權力》聽證會受到質詢,它在回復聽證會的問題中透露了一些賣家跟亞馬遜在美國仲裁的情況。根據《商業解決方案協議》,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站點的賣家應當通過在美國仲裁來解決爭議。亞馬遜在回復中提到:
自2014年至2019年有163個賣家在美國提起仲裁程序,這些仲裁請求包括下列類型:
從上面的數據來看,盡管亞馬遜有百萬賣家,但平均每年不到30個賣家提起仲裁,比例還是很小的。
而且提起仲裁的原因,超過百分之六十是要求返還扣留貨款或貨物;封號的占13%,賠償貨物損失約10%。
二、賣家能贏嗎?
在跟亞馬遜打官司的賣家中,有多少能贏的,沒有公開的數據。我們看到,有一個賣家獲得775,000美元的賠償。
亞馬遜懷疑該賣家販賣假冒電子產品,之后暫停了他的賬戶,沒收了他賬戶中的 80,000 美元和存放在它倉庫中的 50,000 件產品。
這位賣家要求退還他的錢和產品,但亞馬遜沒有理會他。
于是這個賣家提起仲裁,要求亞馬遜賠償140萬美金。
在審查合同、聽取證人并閱讀各方的辯論意見后,調解員彼得·布朗做出裁定。布朗在裁定中認為:亞馬遜有充分的理由懷疑該賣家,并有權暫停其賬戶。但他表示,亞馬遜斷絕了與該賣家的全部聯系并扣留他的產品,其中包括許多根本沒有被懷疑是假冒的產品,這做得太過了。
布朗最終裁定:亞馬遜支付給該賣家 775,000 美元。
但這個賣家為這個仲裁花了18個月時間,支付了20萬美金的法律費用。
盡管說,仲裁比訴訟時效要快一些、費用要少一些。但從這個案件看來,仲裁的程序也是很漫長的、支付的費用也很高昂。
三、訴什么
如果賣家想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與亞馬遜的爭議,哪些訴求更可能得到支持呢?恢復賬號,賠償關店的損失,還是返還扣留的貨款或貨物?
1、可以要求恢復賬號嗎?
亞馬遜在封號的郵件中常常提到,它是根據《商業解決方案協議》第三條停止或暫停賣家賬號的。《商業解決方案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協議期限和終止,該條的主要內容如下:
(1)協議的期限自賣家完成注冊使用任一服務時起至任一方按下列規定終止之日止。
(2)賣家可以隨時通知亞馬遜立即終止使用任何服務。
(3)亞馬遜可以提前30天通知終止賣家使用任何服務或終止協議。
(4)在下列情形,亞馬遜可以立即中止或終止賣家使用任何服務,如果它決定:
(a)賣家嚴重違反協議且未能在收到補救通知7天內就行補救,但如賣家的違約置亞馬遜于向第三人承擔的責任風險情形下,亞馬遜有權減少或免除前述救濟期;
(b)賣家賬號用于或亞馬遜檢查發現賣家賬號可能用于欺詐、欺騙或非法活動;或
(c)賣家使用服務損害或亞馬遜檢查發現可能損害其他賣家、客戶或亞馬遜的合法權益。
從這條規定來看,亞馬遜有二種封號的情況,一是提前30天通知,終止協議;另一種是立即中止或終止賣家使用任何服務。
現在賣家被封號,都是收到亞馬遜的郵件,賬號就被停止銷售了,也就是亞馬遜援引的是上述第(4)條的a、b或c的規定。
如果賣家認為亞馬遜的封號的決定是錯誤的,不符合上面的規定,是不是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要求亞馬遜恢復賬號呢?從理論上來說,是可以的。
但從實際上來說,是否可行,還不確定。因為,即使賣家贏了官司,判決亞馬遜恢復賬號。但如果亞馬遜要封你的店,它還是可以援引第(3)條——提前30天通知——來封你的店。而這很可能是合法的。因為從上述規定來看,這個協議沒有約定固定的期限,也即意味著任何一方經合理通知都可以終止協議;而這個協議也規定了賣家可以通知亞馬遜立即終止服務,亞馬遜可以提前30天終止協議。
有一個美國的案例就是這樣的。亞馬遜在收到賣家銷售假冒產品的投訴后暫停了該賣家的賬戶。
投訴問題解決后,亞馬遜拒絕恢復賣家的亞馬遜賬戶,理由是其與賣家之間的是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無需理由的終止。
這個賣家起訴亞馬遜,辯稱亞馬遜在終止賣家賬戶前未進行徹底調查,錯誤地封了它的賬號。然而,法院認為,根據雙方之間的協議,亞馬遜有權終止協議,沒有義務進行此類調查或須恢復賣家的賬戶。
這樣看來,即使在亞馬遜錯誤的情況下封了賣家的賬號,它也可能沒有義務恢復賣家賬號。
那賣家可以要求它賠償損失嗎?
2、被封店期間的損失,可以要求亞馬遜賠償嗎?
賣家店鋪被關閉,不能銷售,本來可以獲得的利潤、收入而不能獲得,可以要求亞馬遜賠償嗎?
這個可能得分不同的站點來看。
有的站點的《商業解決方案協議》中有一條《責任限制》,在其中規定,亞馬遜不對因協議引起或與協議有關的任何利潤、收入、業務或數據損失或懲罰性或后果性損害對賣家承擔責任。且其最高的賠償額為賣家6個月內向亞馬遜支付的總費用。
對于這條,有沒有效力。不同地方的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在美國,亞馬遜總部所在地的華盛頓法院認為此類協議具有可執行性。
但適用于歐盟站點的《商業解決方案協議》卻沒有這樣的規定。
那是不是意味著,對于歐洲站點的賣家,對于亞馬遜錯誤關閉賣家店鋪,造成的利潤、收入損失可能需要承擔責任。
既然恢復被關閉的店鋪或索賠被錯誤關店的損失都可能不行,那賣家為什么去訴亞馬遜呢?
3、那為什么去訴亞馬遜?
就像在前面所提到的,60%多的賣家跟亞馬遜仲裁都是要求它返還扣留的貨款或貨物。這對于賣家來說,這是直接的損失,且可能金額還很大。上面提到的大賣家都是幾千萬、上億的資金被扣留。
那賣家訴亞馬遜要求返還扣留的貨款或貨物,行不行呢?這可能行。
亞馬遜扣留貨款的依據是它的《商業解決方案協議》第2條,在這條里規定亞馬遜可以扣留貨款,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永久扣留。
那法律是否支持這樣的規定呢?可能不。
在美國最近的一起賣家訴亞馬遜的仲裁案件中,仲裁員就沒有支持亞馬遜賣家貨款,而是裁定它應當釋放賣家的貨款。
亞馬遜收到客戶對于該賣家銷售的產品狀況的投訴后,關掉了賣家的賬號,并主張根據《商業解決方案協議》規定的無限期扣留資金的權利,扣留了93,000多美金的貨款。
賣家對 Amazon.com, LLC 提起的仲裁。仲裁員認為亞馬遜《商業解決方案協議》是格式合同,該合同允許亞馬遜扣留賣家所有收入,無論合法與否,是一項不可執行的懲罰條款。他裁定亞馬遜沒有證明賣家對其造成了損失,因此,無權扣留賣家的貨款。仲裁員因此裁定亞馬遜釋放該賣家的貨款。
盡管仲裁裁決不像法院的判例,不能作為先例在后面的判決中援引,但對于被扣留貨款或貨物的賣家來說,也是一個參考。
有趣的是,在亞馬遜歐洲站點的協議里,卻沒有類似的可以扣留貨款或永久扣留貨款的規定,這意味著亞馬遜扣留歐洲站點賣家的貨款,沒有協議依據,也可能不符合當地法律的規定。
四、怎么訴?
中國賣家不僅在美國站點開店,在歐洲、英國、日本、中東、澳大利亞等都有可能開店,根據亞馬遜的《商業服務方案協議》,不同的站點,解決爭議的方式和地點是不同的。
五、成本和費用
訴訟的成本包括律師費、法院或仲裁院收取的費用、證人的費用、專家費用等,具體的跟解決方式、解決糾紛所在地、及解決糾紛的機構相關。
1、律師費,敗訴方可能還需要承擔勝訴方的律師費;
2、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一般來說法院收的比較低,仲裁費要高一些;
3、其他費用,如證人費用、專家費用等。
有的仲裁還要另外支付仲裁員的費用,仲裁使用的會議室租金等。
賣家在決定對亞馬遜采取法律措施之前,需要結合不同地點的情況,權衡一下再確定。
六、最好的應對
盡管可以訴亞馬遜,但與所有事情一樣,預防總比治療好。盡管亞馬遜的系統會出錯,并可能導致對某些第三方賣家的不公正處理。但最好的做法還是了解亞馬遜的規則,對員工做好培訓,遵守平臺的規則,遠離官司。
(來源:跨境電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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