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在先原則:
商標使用在先原則是指同日申請最先使用者取得注冊的原則。凡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誰先提出申請,誰便取得商標注冊。申請日期以商標局受理申請日期為準。對于申請手續不齊備或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應予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商標申請在先原則并不排斥商標使用在先原則,若同一申請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于同日申請注冊的,適用商標使用在先原則。
美國商標在售證明教程(以亞馬遜平臺為例):
在售鏈接截圖的要求:
(1) 左上角要顯示美國地區(美國任意郵編如32202);
(2) 產品標題要帶有商標名字;
(3) 產品價格不能超過同行3倍以上,必須美金;
(4) 必須有購物車或者購買按鈕,表示產品可售;
(5) 產品主圖要求3張以上;
(6) 如果是設計的文字、圖形商標,必須在圖片上顯示出來,保持樣式完全一致。
要求:
(1) 顯示在亞馬遜銷售的鏈接或者LOGO;
(2) 顯示是亞馬遜的美國站;
(3) 標題是否符合申請的小類;
(4) 訂單狀態顯示完成或者已付款。
據小編了解,2019年8月31日起,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實施新條例,要求外國注冊的申請人和注冊人進行商標申請、駁回復審、異議、續展等所有業務時,必須聘請美國當地有資質的律師。
申請美國商標不僅需要實物拍攝的使用證據,同時還需要提供產品的真實在線銷售鏈接,目的就是擔心產品實際上沒有在美國進行銷售。這一規定下來,很多賣家光準備使用證明就得個把月,同時還導致商標注冊費用上漲。
在2020年2月15日, 知識產權局更出臺新規,更加嚴格地重新對使用證據作出新的細化要求:
在此背景下,依然有不少賣家涌入美國市場,造就了2020年商標品牌注冊市場的空前盛景。大量的商標被申請,據不完全統計,光1年時間,就有接近20萬個美國商標被申請。當然,大量的是濫竽充數的投資標,很多被要求進入駁回,補正等等流程,大部分都是使用證明導致的問題。
由此可見美國商標注冊過程中涉及到的事項和專業知識還是很多的,如果不具備一定的經驗,很難注冊成功。因此最好委托給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處理。
(來源:跨境服務達人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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