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9 08:49
牙買加媒體消息,日前牙眾議院通過《所得稅(修正)法案》,旨在鼓勵大型跨國企業在牙設立公司總部。根據法案,在牙買加設立的公司總部將享受以下優惠政策,即免除非牙買加籍員工并從事總部業務活動的個人所得稅。
法案將上述企業定義為在牙買加及其他國家均有業務,將總部設在牙買加,且在牙買加總部負責監督管理公司運營、集中財務管理、數據處理,并提供其他技術支持等業務的企業,具體要求將在財政部長簽發的公告中一一說明。
設立總部公司需具備三個基本條件:在牙買加開展總部業務、符合在牙買加設立企業條件、雇傭至少30%牙籍員工。要以規定方式向財政部長申請,經過審批,才能獲得資格。獲得免稅資格的企業,如果解雇免交個人所得稅員工,有義務在至少9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部長報告。
同時,為確保公平原則,防止公司逃稅,政府正在制定相關審計評估辦法,該辦法將于2012年10月底出臺。內閣已同意引入價格轉換機制,以便處理同納稅有關的活動。在引入價格轉換機制前,《所得稅法》中的公平原則仍然適用。
該法案得到執政黨和在野黨的一致擁護。菲利普斯部長認為該政策能夠吸引更多外資企業來牙,繁榮商業市場,從長遠來看,有助于拉動稅收增長。工商部長希爾頓認為,這一政策不僅可以刺激經濟繁榮和社會就業,還可以拉動房地產、教育、保險等產業發展。在野黨財務發言人奧德利?肖表示,這一法案的通過將有助于推動基礎設施領域的投資和發展,促進經濟增長。